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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审批

发布日期:2009-12-04访问次数:


 事项名称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国务院129号令》

 受理机构

  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

 决定机构

  常德市广播电视局

 办理条件

  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节目的个人;有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申请材料

  申请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这将上述资料报西湖管理区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县级)初审; 
  2、报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报市广电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实地勘测并签署意见;
  4、市广电局审批制证;
  5、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发证。

 办理期限

  在7个工作日作出批准与不批准的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卫星地面接收境内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监督检查

  常德市政务中心设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

  电话0736-7258651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办公时间及地    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点:市政务中心1楼(进门左侧)

 乘车路线

  西湖车站乘车至常德市,乘1路 101路 38号公交车至政务中心下

 在线申报

  www.cdgdj.com

 状态查询

  www.cdgdj.com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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