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流程
调查摸底→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培训人员→清理财务→推选村民代表→登记选民→确定职数→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结果→后续工作
二、具体步骤
1、调查摸底。各地在进行选举之前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选举的基本情况、选民的思想动态、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把握好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2、成立机构。区、办事处(镇)、村三级分别成立选举机构。区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管委的主要领导及区委办、政治部、民政局、财政局、农经局、监察审计局、公安分局、广电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民政局。办事处(镇)参照区级模式成立,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级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本村依法选举工作,一般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一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原村民委发布公告并报办事处(镇)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选举期限和选举日。
3、制订方案。区民政部门草拟本区选举工作方案,呈区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办事处(镇)方案参照区级方案拟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4、宣传发动。利用广播、办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全员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5、培训人员。区、办事处(镇)两级分别组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选举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村民选举的相关法规政策。
6、清理财务。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财务清理和审计的方式,组织力量对现任村民委员会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清理,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办事处(镇)和区民政局备案。清理结束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7、推选村民代表。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为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2/3,代表中应有妇女。代表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2号公告。村民代表全程监督依法选举工作。
8、登记选民。发布第3号公告,公布选民登记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一个都不能漏”的要求,将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进行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而在本村居住两年以上的村民,且履行了村民义务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在选举日前的20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4号公告,公布登记的选民,并接受申诉,根据选民意见进行调整或解释。调整后的名单需再次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名单,向选民颁发选民证,选民凭此证领取选票。
9、确定职数。召开村民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和职数,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人或5人组成。职数确定后,发布第5号公告进行公布。
10、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发布第6、7号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投票方式后,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发放候选人提名票,以无记名方式提名候选人。在村民代表(村民也可参加)的监督下公开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顺序进行公布,发布第8号公告。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本人自愿退出的候选人缺额,按提名结果依次递补。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均应比应选人多1人,并将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在选举前7日发布第9号公告进行公布。正式候选人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10号公告,公布选举的投票方式、投票时间、投票地点,并向办事处(镇)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11、投票选举。选票统一制作,封闭管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一天从办事处(镇)选举办公室将密封的选票领回,启封后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再密封,严加保管,选举日在投票地点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票选举的程序为:⑴清点到会人数;⑵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⑶宣读《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⑷民主推选唱票、计票、监票人;⑸检查、密封票箱;⑹上届村民委员会向选民报告村民委员会工作;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竞职演说;⑻点票、发票、投票;⑼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⑽宣布选举结果(包括到会人数、发出票数、收回票数、全部候选人和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公布当选人姓名及职务;⑾封存选票和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上报办事处(镇)。
12、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除当场在选举大会上公布外,还应在当日或次日发布第11号公告。
13、后续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向办事处(镇)报告选举工作情况;上届班子应在10天内向本届班子移交完工作;对选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级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二点说明
1、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的意见和政策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规程属简易规程,若发现有遗漏或表述不清,请参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
依法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三月
附: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工作纪律
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财务审计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