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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调查摸底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培训人员清理财务推选村民代表登记选民确定职数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公布结果后续工作

二、具体步骤

1、调查摸底。各地在进行选举之前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选举的基本情况、选民的思想动态、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把握好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2、成立机构。区、办事处(镇)、村三级分别成立选举机构。区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管委的主要领导及区委办、政治部、民政局、财政局、农经局、监察审计局、公安分局、广电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民政局。办事处(镇)参照区级模式成立,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级机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本村依法选举工作,一般由59人组成。设主任一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原村民委发布公告并报办事处(镇)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发布1号公告,公布选举期限和选举日。

3、制订方案。区民政部门草拟本区选举工作方案,呈区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办事处(镇)方案参照区级方案拟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4、宣传发动。利用广播、办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全员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5、培训人员。区、办事处(镇)两级分别组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选举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村民选举的相关法规政策。

6、清理财务。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财务清理和审计的方式,组织力量对现任村民委员会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清理,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办事处(镇)和区民政局备案。清理结束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7、推选村民代表。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为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2/3,代表中应有妇女。代表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2号公告。村民代表全程监督依法选举工作。

8、登记选民。发布3号公告,公布选民登记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一个都不能漏的要求,将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进行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而在本村居住两年以上的村民,且履行了村民义务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居住地进行登记。在选举日前的20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4号公告,公布登记的选民,并接受申诉,根据选民意见进行调整或解释。调整后的名单需再次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名单,向选民颁发选民证,选民凭此证领取选票。

9、确定职数。召开村民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和职数,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人或5人组成。职数确定后,发布5号公告进行公布。

10、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发布67号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投票方式后,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发放候选人提名票,以无记名方式提名候选人。在村民代表(村民也可参加)的监督下公开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顺序进行公布,发布8号公告。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被取消候选人资格或本人自愿退出的候选人缺额,按提名结果依次递补。根据差额选举的原则,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均应比应选人多1人,并将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在选举前7日发布9号公告进行公布。正式候选人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10号公告,公布选举的投票方式、投票时间、投票地点,并向办事处(镇)选举领导小组备案。

11、投票选举。选票统一制作,封闭管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一天从办事处(镇)选举办公室将密封的选票领回,启封后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再密封,严加保管,选举日在投票地点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票选举的程序为: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宣读《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民主推选唱票、计票、监票人;检查、密封票箱;上届村民委员会向选民报告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竞职演说;点票、发票、投票;开箱、验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包括到会人数、发出票数、收回票数、全部候选人和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公布当选人姓名及职务;封存选票和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并将选举结果于当日或次日上报办事处(镇)。

12、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除当场在选举大会上公布外,还应在当日或次日发布11号公告

13、后续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向办事处(镇)报告选举工作情况;上届班子应在10天内向本届班子移交完工作;对选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级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二点说明

1、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的意见和政策法规的规定办理。

2、本规程属简易规程,若发现有遗漏或表述不清,请参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

          依法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OO六年三月

 

附: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工作纪律
  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财务审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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