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区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财务审计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财务审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管委关于村民委员会依法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按照区委、区管委的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村队的依法选举财务审计工作。
二、财务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三、财务审计的内容
1.查帐本、看账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
2.查财产实物总帐、账物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有帐无物或有物无帐现象,对村队级集体的固定资产、物资、有价证券、排灌机埠以及水面、荒地、集体田土、林木等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3.查现金帐,看是否有现金管理混乱问题,帐款是否相符,有无小钱柜、白条抵库、短款、挪用现象。
4.查往来表,看村内外债权债务,属大额的债权债务要弄清形成的原因。
5.查收支账,看收入是否入帐,开支是否合理,有无有收不记,多收不记现象;有无多报、重支、私用公报和乱支、乱补、乱奖等违规违纪行为;清理借款利息是否真实合理,核实债务中属于借款应付利息情况。
6.专项审计近几年队里实施的基建项目、投资经营项目。
7.核实办事处(镇)历年发给队干的职务补助,弄清人员名册,职务补助标准,及办事处(镇)的年初队干补助的文件依据。
四、受理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举报事宜。
五、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由参与审计的人员签名,报办事处(镇)党委和区民政局备案。同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审计结论,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
六、根据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议。
七、承办区依法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湖管理区村民委员会
依法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