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管办发〔2006〕4号
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2006年“食品放心”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镇),区直有关单位:
《西湖管理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西湖管理区2006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今年省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列为为民必办的实事,为了贯彻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食品,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根据2006年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安全,服务发展,切实贯彻市政府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服务与监督,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06年市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工作要求,2006年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应实现如下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全年定点牲猪7300头、牛200头,定点屠宰面达到100%,杜绝病死肉、白板肉、注水肉进入市场;二是抓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搞好蔬菜的农残检测,实行市场准入,农残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三是抓好群体性食堂、饮食店等行业的卫生监管,确保无群体中毒事件发生;四是加强对粮油、肉品、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的监管,强化市场准入,督促企业或超市建立食品安全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
三、职责分工
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一)农经局
抓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指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用药、科学施肥,确保蔬菜基地抽检农残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
(二)西湖工商分局
抓好市场准入,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开展粮油、肉品、蔬菜、水产品、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的专项整治,督促指导2家企业或超市建立食品安全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
(三)计卫局及疾控中心
抓好群体性食堂、饮食店、纯净水、米粉等行业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开展经常性的卫生检查,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出现,督促指导2家企业或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的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
(四)教科局
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经营档案,确保无群体性中毒事故发生。
(五)市场服务中心(屠宰办)
抓好定点屠宰工作,完成牲猪定点屠宰7300头、牛200头,打击私屠私宰行为,防止病死内、注水肉进入市场,搞好经常性的蔬菜检测工作,全年检测样品7000个,并对群体性食堂的蔬菜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建立有关台帐,农残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抓好畜禽产品的检疫检验,严防病死肉进入市场销售,严把检疫关,抓好畜药、饲料的管理,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七)公安分局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其它活动,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办结率达100%。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班子
为了切实贯彻好上级精神,把食品安全这件为民办的实事办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区管委会研究,成立区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李德琦任组长,彭学云、周一夫任副组长,区委办、财政局、农经局、工商分局、经贸局、公安分局、计卫局、市场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卿定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抓食品放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市场监管,搞好专项整治
为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政策,忠于职守,积极配合,抓好放心菜、放心肉等食品安全的日常市场监管,开展粮油、肉产品、奶制品等食品的专项整治,查处和打击违反食品放心工程有关政策的不法生产者和经销商,使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规范有序。
(三)抓好食品放心工程的宣传,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相关会议,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政策,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通过电视、广播、墙报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无公害蔬菜生产的科学知识、定点屠宰的政策、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及食品卫生知识,营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放心食品的认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