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管办发〔2006〕9号
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6年度再就业援助方案》的
通 知
各办事处(镇),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工作,经区管委研究,决定印发《2006年度再就业援助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西湖管理区2006年度再就业援助方案
一、再就业援助的重点
根据再就业援助申请和摸底情况,结合我区实际,今年再就业援助的重点是:“4050”下岗失业职工,下岗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二、再就业援助的形式
1、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由新民社区和东湖社区各开发5个,主要从事社区保洁、保安等工作。
2、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上岗和组织自主创业,以物业管理为重点,给予岗位补助和社保补贴,扶持其开发岗位。
3、推荐安置,各办事处镇各安置1名,负责本机关院落和所在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三、再就业援助上岗程序
1、由安置单位发布相关条件与援助名额。
2、援助对象个人报名,报名时需带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重点考虑的原则,聘用后各安置单位将名单报区再就业办公室登记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服从安排或经常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安置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再就业援助对象待遇
1、安置单位按月发放工资,享受低保的工资标准不低于350元/月,未享受的不低于我区最低保障工资。
2、享受社保补贴,本人只缴个人负担部分,单位负担部分实行先缴后补。
五、其他援助对象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并可参加一次提升培训。
2、对灵活就业后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其中“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6%,“4050”以下人员养老保险补贴8%,医疗保险补贴3%。
3、鼓励新增岗位招用援助对象,凡招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减免和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