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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管委关于扶持叉尾回养殖的会议纪要

西纪要〔2006〕2号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关 于 扶 持 叉 尾 回 养 殖 的 会 议 纪 要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3月7日上午,区管委在区委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持叉尾回养殖相关事宜。区领导覃事共、李德琦、彭学云、周一夫以及移民局、农经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为了充分利用我区水面资源,优化水产养殖结构,提高养鱼效益,很有必要扶持发展叉尾回养殖。会议就扶持发展叉尾回养殖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自愿养殖,风险自担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支持,协会管理,养殖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发展叉尾回生产,即农民养殖必须坚持自愿和风险自担的原则,区管委和办事处(镇)引导和鼓励发展叉尾回养殖,可由区水产养殖协会组织生产,但不愿养殖的不得强求养殖,凡要求饲养的农户须由本人事先向水产协会写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一切风险由养殖户自己承担。

  二、注重效益,控制规模

  养殖叉尾回,必须注重效益。根据我区的资源状况,2006年主要在下窖、新港、鼎港、西湖镇渔场发展叉尾回,按照每口网箱放1000尾,池塘饲养每亩1000尾的标准,全区控制养殖叉尾回在200亩(口),投放鱼苗20万尾,力争今年鱼产量150-200吨。

  三、协会组织,政府扶持

  叉尾回的养殖日常管理原则上由西湖水产协会负责,坚持协会管大户,大户带养殖户的原则,协会负责鱼苗供应、饲料供应、药物供应、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产品销售、资金落实。为鼓励农民发展叉尾回养殖,区管委对养殖户给予适当扶持,即①按每尾鱼苗0.1元补贴给养殖户。②销售叉尾回商品鱼到指定地点的,按每公斤1元的标准补贴给养殖户(外地调进商品鱼从事贩运贩销的不予补贴)。③鱼苗放养时,养殖户可借50%的鱼苗款,在年终销售商品鱼补贴时扣回;贫困户补贴一口网箱(1000尾)的鱼苗款。④协会工作经费按交售商品鱼每公斤0.1元的标准拨给,协会正常开展工作后,拨给协会的工作经费今年最低不少于5000元。

  四、加强管理,抓好督导

  为了保证叉尾回养殖取得丰产丰收,高产高效,农经局、移民局要加强对水产协会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协会搞好养殖户的技术、产品销售等服务工作。

  参会人员:覃事共 李德琦 彭学云 周一夫 袁志明
       夏中惠

  记  录  人:夏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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