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动员会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区领导覃事共、李德琦、彭春生、刘助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先后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我区已有3344名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万多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仅有城镇非从业居民没有享受到医疗保险。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我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将使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改善,有助于解除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有助于维护西湖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助于西湖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当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六林对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德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保持科学严谨、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客观规律,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为我区的试点工作提供宝贵经验。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和发展理念,加快医疗卫生、药品流通和医疗保险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看病负担,把中央的利民政策落实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向参保对象讲清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内容和参保的好处,讲清楚政府的补贴标准。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策划不同层面的宣传主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环境,向全区人民交付一份合格的答卷。
会上,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覃事共强调,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大事,也是难事。我们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明确分工,加强管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将工作做细,力争扩大参保覆盖面。
会议由区武装部长刘助中主持。西湖镇党委书记何岩、西湖区人民医院院长刘吉长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刘卫平 报道)